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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,既是一个历史上多次提出的话题,又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新课题。县级市兼有城市和农村的双重特性。县级市新农村建设以城市化为归属,推进农业工业化,促进农民向公民转变,加速全域城市化,在实践中弥补县级市城小乡大的缺憾,将从本质上推动县级市城市化质的飞跃。
(中经评论·北京)由撤县设市而来的县级市,是我国2000多个县(市)中的佼佼者,
经济、社会发展水平遥遥领先;也是我国城市化发展的生力军,在全国661个城市中,县级市有374个(2005年)。城、乡演进的特定形态,城、乡统筹的
管理机制赋予了县级市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地位--工业反哺农业较成熟的载体,城市支持农村最前沿的阵地。而新农村建设的扎实推进,将弥补县级市城小乡大的缺憾,从本质上加快县级市城市化进程,迎来县级市快速发展的新机遇。
一、新农村建设的历程
我国历史上是一个农业大国,农业、农村、农民直接影响着国家的政治、
经济和社会的发展。建国以来,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建设。1950年农村就着手进行土地改革,农民分到了土地,翻身当主人。1953年中央发了一个文件:《关于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决定》,提出用三个五年计划,逐步完成农业合作化运动。后来在实施过程中一再升温,到1956年全国就实现了农业合作化,全部建成了高级社。当时对新农村的描绘是:楼上楼下,电灯电话,耕田不用牛,点灯不用油。1958年,又开展了人民公社化运动,实行政社合一(政府和公社管委会一套班子)、一级所有(以人民公社为一级
经济核算单位)。接下来是三年困难时期,农业受到严重摧残,农村建设倒退,农民生活困难。1962年,中央召开七千人大会,颁布了《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》,简称六十条,在农村搞了小队核算,到1964年,农村形势有所好转。但接着又开展了“社会主义教育运动”,搞文化大革命,把农村
经济推到崩溃的边缘。1978年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,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。从1982年开始,中央连续五年发了五个一号文件,在农村全面推行了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”,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,连续五年取得了粮食大丰收。随后各级政府抓工业、抓城市,忽视了农业,拉大了工农差别、城乡差别。迈入新世纪,中央把“三农”工作放到了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位置,2004年9月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“两个趋向”的重要论断,从2004年开始中央又连续发了三个一号文件。2006年的一号文提出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,它把我国农村建设工作又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。
县级市,曾经的县,对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每段历程身同感受;现在的市,在统筹城乡发展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,既承继着历史的源远,又多了一份反哺的责任。
二、县级市的二元结构
(一)县级市的由来
县级市的产生是我国解放以后,城市化运动特有的内容,在国外并没有县级市这个概念。而整县改市则始于改革开放后的1979年,绝大多数设立的是县级市,只有极少数几个例外。整县改市作为市制最活跃的部分,在改革开放20多年中得到了尽情的发展,县级市的数量最高时达到445座(1996年),占城市总数的66.8%。1986年2月3日,民政部向国务院上报了《关于调整设市标准和市领导县条件的报告》,国务院于4月19日以“国发[1986]46号”文件批转各地试行。民政部报告认为,目前的城乡状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为了适应这种新情况,不仅应该把达到标准的镇改为市(即所谓的“切块设市”),而且还应该把符合条件的县撤县设市(也称为“整县改市”)。1993年国务院对设立县级市的标准进行了完善,从此以后,每年都新设立几十个县级市,但已经没有一个是切块设市的了。整县改市模式对切块设市模式的基本替代表明,县级市已经从城市型行政建制转变成一种广域型行政建制。
(二)县级市的城市化发展
一般说来,城市化水平较高的县才可能申请撤县设市,因而县级市的城市化发展有着一定的基础。撤县设市后,凭借政府对城市化的强力推动,工业
经济蓬勃发展的有力拉动,县级市的城市化迅速发展,特别是长三角、珠三角等区域的县级市发展更为迅猛。
2000年江苏省、所辖县级市、所辖县的城市化水平分别为41.5%、24.3%、19%。2003年,江苏省、所辖县级市、所辖县的城市化水平分别达46.8%、28.6%、22.3%。三年中,城市化水平分别提升了5.3、4.3、3.3个百分点。到2005年,江苏已有张家港等一批县级市的城市化水平,达到或超过了全省50.5%的城市化水平。县级市综合的
经济社会发展表现也很出色,2005年江苏省17家全国百强县有16家是县级市。
(三)县级市的农村特征
县级市的设市标准,决定了县级市浓厚的农村特征。根据1993年国务院“国发[1993]38号”文件,我国设立县级市的标准包含两个部分:一是县政府驻地,即县城,通称的城关镇,它是核心的一个点;二是全县,包括广大的乡(镇)、村,它是广域的一个面。由县到市,行政建制变了,但农村面积、农业人口还占主导地位,农业仍然粗放原始,小农
经济的习性还在流传。因此县级市新农村建设的任务还很繁重。
县级市在推进城市化发展的同时,仍兼管着广域的农村。它身处农村而高于农村,成为工业反哺农业较成熟的载体,城市支持农村最前沿的阵地。
三、新农村建设对县级市城市化的推动
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强调以城带乡、以工促农、城乡互动,其目标不仅仅是农村面貌的改善,最终的归属是农村城市化。作为广域型的县级市,有城又有乡,对农村、农业、农民的反哺,其实就是全域城市化的推进。
(一)以城带乡,加快全域城市化进程
实施以城带乡,关键是要加快城市化进程,实现城乡一体,这是促进
经济增长、优化
经济结构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基本途径,也是解决“三农”问题的根本出路。县级市一般都由农业县发展而来,多数是小城市,城市功能不是很丰满,但是它贴近农村,理解农村,以城带乡的经验比较丰富,以城带乡的措施也比较有效。
做强主城区,以增强带乡能力。主城区就是过去的县城、城关镇。随着我国
市场体系的发育,过去分散的乡镇企业遇到了“规模不
经济”等诸多难题,自发地、逐渐地向主城区集聚。为了进一步推动
经济能量的集聚,把主城区做得更强,更大。除了
市场调节这只“无形的手”,还要发挥政府调控这只“有形的手”,以加快集聚进程。通过区划调整、区域规划、产业政策等行政手段,为工业集聚营造良好的环境。县级市一般都有一个省级
经济开发区,主城区的工业集聚,主要依托开发区这一“增长极”布局工业区,依托开发区优惠的产业政策降低集聚门槛。通过主城区的扩展,城郊转换,直接带动周边乡镇的新农村建设。
优化中心镇,以完善城镇体系。县级市是点面结合的、广域型的城镇体系。小城镇虽不再是城市发展的主流,但可以作为县级市城市化战略的有效补充。要根据新农村建设的城市化要求,科学规划城镇体系。一方面,依据合理的人口总量和
经济规模,着眼减轻镇政府行政支出,进一步推进乡镇合并;另一方面,统筹城镇建设,对确定的中心镇实施“组团式发展,社区化建设”,将中心镇建设成为上承主城区、下联广大农村的,生态自然的城市结点。
提升中心村,以改变农村面貌。根据城市化一般规律,一个国家的城市化水平达到70%左右将基本稳定。因此,农村在我国将长期存在,大多数县级市也将存有农村。结合农民工大量转移的实际,用城市的理念整理村庄、建设农村,缩小城乡差别。在自然村,要清理农民工转移后留下的空壳房、破烂房,引导、归并留守的零散户。对几个村合并成的中心村,要整合资源,组合新的社区。区划调整中由乡(镇)所在地降格的中心村,要利用原来的优势,高标准推进现代化示范村建设。
(二)以工促农,推进农业工业化
建设新农村固然需要工业和城市的反哺,公共财政的扶持,但更要依靠农村自身的力量和内生机制,尤其是现代农业的产业支撑。县级市要用工业化的技术、资金、
管理和意识对农业进行渗透、改造和提升,实行农业与工业的产业整合,从而使农业与工业表现为经营与生产目的的趋同,利润率的接近,农业与其它企业部门的差别逐渐消失,实现农村的城市化。具体应从生产环节和流通环节两方面,加速农业的工业化进程。
加强技术创新,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工业化。(1)推进农业机械化。过去囿于农村财力有限、工业制造水平不高,农业机械化没有根本的突破。现在,资金和技术有了很大改善,要通过壮大农机服务主体、培训农机专业人才、创新种植工艺、实施购机补贴等措施,将农业机械化落到实处。(2)推进农业规模化。我国农业效益低,除了品种、技术等因素,主要还是人均种植规模小。农民的不断转移,为规模化种植提供了可能。而农艺的变革、机械化应用、农技服务的跟进,使规模化种植成为现实。(3)推进农业工厂化。农业生产工厂化是农业的高级形态,养殖业、高档花卉已逐步工厂化。加大投入,建设大棚、厂房等设施,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、温湿光控制技术,推进蘑菇、蔬菜等“集约化、周年化、工厂化”生产,提高食品质量,确保食品卫生。
完善流通体系,推进农业生产结果的工业化。(1)强化农产品的深加工,使农产品不仅种得好,更要卖得好。对易于加工的农产品实行工厂化加工,从初级产品向终端产品延伸,扩大生产规模,提高附加值,拉长产业链;对易变质、储存期短的原态农产品,引入现代物流技术,扩展鲜活产品的销售半径。(2)强化农产品的一体化经营。通过“公司+农户”等形式,造就农业
经济主体,完善农产品销售体系,克服卖粮难、卖菜难等产销不对称。通过对农业实施工业化改造和经营,减少农业生产对自然条件的依赖,调节产品季节差,相对缩短生产周期,增强农业生产和经营的可调节性;实现农产品的专业化和
品牌化,调节消费需求,创造农业生产对消费的引领效应。
(三)城乡互动,从农民到公民
新农村建设是我国农村进行的一场深刻的社会变革,它的主体是农民。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,要培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型农民。这种新型农民必须完成社会角色的转变,即:从农民到公民,成为与广大城市居民具有平等权利的公民。要通过城乡互动,在县级市城区建立起吸收、容纳农民的政策和机制,让转移出来的农民摆脱农民工的窘境,成为在城市居住的公民;在乡村营造培育新型农民的条件和环境,让居住在农村的农民市民化,成为居住在乡村的公民。
改革和创新城市化政策,为农民变市民大开方便之门。(1)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就业制度,公平对待农民工。充分发挥县级市城、乡统筹
管理的优势,实施城、乡接轨的政策和标准,大力推进农民在本市就近转移就近就业。将农村劳动力转移纳入城市的就业体系,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,从制度上防止克扣和拖欠工资的现象;加强农民工就业培训,增强
职业技能,提高农民转移就业能力。(2)改革户籍
管理制度,取消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界限,逐步建立起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制度。以固定住所和稳定就业为依据,申报与登记城镇户口,促进农民工向稳定的城市居民转变。(3)完善社会保障制度,为进城农民工建立养老、医疗乃至住房等社会保障。认真落实国务院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”,构建农民工市民化长效机制,使农民工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塑造自我,在
经济上、社会上全面融人城市。
完善和提高乡村生产条件和生活环境,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城市文明,为此,(1)以政府财政支持为主,加快农村道路、水电、通讯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,实施土地整治和小流域治理。对特别困难的村,动员市级机关、企业“结对帮扶”,引领农民勤劳创业、脱贫致富。(2)建立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。实行免费的农村义务教育,将农村义务教育的主要责任从农民转移到政府,建立农村卫生专项转移支付制度,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,切实解决农民因病致贫的问题;建立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并逐步缩小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差距。(3)治理和保护农村自然环境。大力开展以“清洁水源、清洁田园、清洁家园”为内容的农村“三清”工作,建设生态环境良好、生活环境优美的生态型新农村,使农村成为城市的后花园、观光休闲的好去处。(4)大力开展“学科学技术、做现代农民、建文明家园”活动,着力提高农民文明素养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,倡导科学、文明、法治的生活观。推行村务公开,健全村民自治机制,实行民主的农村社区
管理,培养农民自我
管理的意识和能力,改变安于人的依附习惯,追求平等的道德权利。农民作为独立的道德主体,应当享有平等的人格和尊严,享有
经济、政治等各种平等的权利,一句话,农民应当成为真正平等的公民。唯有如此,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方能实现,县级市的城市化才能全面推进。
四、结语
近代文明的发展史就是一部城市化的发展史。当今世界,越来越多的人口进入城市,进行着较高效率的
经济活动,享受着现代城市文明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不可能违背这一历史潮流。从我国城市化进程和区域
经济发展的大背景看,县级市的新农村建设与城市化是一个城乡互动的良性过程。新农村建设从整个县域提升乡村现代化水平,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前期准备;城市化则是转移农民的主要载体,是新农村建设的最终归属,也是撤县设市的题中之义。
新农村建设着眼城乡和谐发展。县级市新农村建设,自下而上地、全面地推动着县级市城市化进程,将为县级市城市化作出重要补充;新型农民的培育,可以逐步培训农民的劳动技能和文化素质,确保得到培训的农村人口渐次进入城市,增强农民向市民转变的人性关怀,降低城市化的社会成本,为县级城市化作好前期准备;城乡互动,使得城市的发展空间、人居条件、自然人文景观等进一步提升,县级市城市功能得到扩展。
对于县级市来说,广大的农村区域一直是块心病,在“撤县设市”与“切块设市”的争论中,它是遭受攻击的最明显的缺陷。通过新农村建设,整体推进全域的城市化水平,这一缺陷将得到很大程度的弥补,撤县设市的优势将更加凸显。如果说九十年代是我国县级市快快速扩张的一次机遇,那么新农村建设将是县级市内涵提升、整体崛起的又一次重要机遇。
过去二十多年的发展,证明了发展县级市的积极效果。新农村建设的推进,将进一步展示县级市在我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突出优势,奠定县级市城市化在我国城市化道路中的独特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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